《錦寧》第3章

若是放在往日,這封信只會成為天子腳下的污垢,可如今不能了。

不到一日,關于永平長公主究竟是怎樣的蛇蝎心腸,便在孩童乞兒的傳唱中在大街小巷傳開了。

然而,金尊玉貴的永平公主顯然不會在意這些庶民的眼光,頂多是失了好名聲罷了。

她只在意自己,她的繡花鞋踩死了無數人,她也只會皺著眉,怪那些低劣的血臟了她的鞋。

再次站在我面前的永平公主,越發顯得楚楚可憐:「蘇郎,那些都不是真的,我怎麼可能會做那樣的事?我平日里連只螞蟻都不敢踩。那些文人,不過是拿我當箋子罷了,有事沒事便抨擊上一兩句。你不會信的,對不對?」

她將臉枕于我的掌心,輕輕地蹭著,我用冰涼的手拍了拍她的面,淡笑道:「公主,真的沒有因美色,而強人所難過嗎?」

她揶揄地看了我一眼,似乎以為我在同她玩笑。

「本宮需要做強人所難這種事嗎?那些人看見我,還不得巴巴地爬上來?只有傻子,才會拒絕本宮。」

她說得沒錯,溫書卿確實是傻子。

不然,他怎麼會傻傻地以為,當初真是我救了他。

其實,我趕走惡狗,不是為了救他,而是那只狗搶了我的食物。

我只是恰好,無意,罷了。

可后來,他對我太好了,我從未開口說過這個真相。

我在狼窩里長到十歲,十歲那年,母狼死了,我扒了坑,將她埋了,從林中走了出去。

起初,我日日跟街上的野狗搶食,渴了便爬行數里去喝溪水,困了便在橋下睡。

后來,一伙玩雜耍的說給我飯吃,我點點頭。

一年多的時間,我日日在街上,手腳并用地趴著表演,吞大火、碎大石、頭頂鼎,都干過,每日可以得到一個白饅頭和一碗涼水。

再后來,雜耍的人被官兵打死了,我又開始在街頭睡覺、搶食。

溫書卿碰見了我,認出了我。

他撥開我亂糟糟的頭發,我便看到一張極其漂亮的臉,林中的月亮都沒有他好看。

那年,我十二歲,溫書卿也才十三歲。

他有一間小屋,他將唯一的那個房間給我,自己在柴房起了張床。

長長的黑黑的指甲被他細心地剪掉了,亂糟糟的頭發也綁成了兩條丑辮子。

他彎下腰,看著我:「女孩家怎麼能叫丑丫呢?」

我回他:「我不是女孩子。」

聽到這話,溫書卿好看的臉僵了僵,慌亂地用眼神上下打量著我。

我繼續道:「我是狗,一只會咬人的狗。」

雜耍團的那些人都是這麼叫我的,他們不順心的時候,就會用饅頭吊著我,讓我像狗一樣趴在地上,跳起來咬。

溫書卿皺著眉,我好奇地歪著頭,看著他一臉為難。

好半晌,他才溫聲笑著開口:「狗、狗很可愛的,它不是什麼壞東西,但女孩家也很可愛的,就像你一樣。」

「我給你取個名字,我母親姓蘇,你也姓蘇好不好?」

「錦寧,蘇錦寧,阿寧,好聽嗎?」

我聽不懂,但我還是點了點頭。

后來,我識字了,才知道,錦寧寓意一生錦繡繁華,一生喜樂安寧。

「阿寧,不要這樣爬,不可以四腳并用地走路!」他脾氣很溫和,眉眼總是如清風朗月,從不與我生氣。

「不,會。」我一字一頓地吐出來。

不會,不會用兩只腳走路,我爬了十二年了。

溫書卿笑了笑:「我教你,慢慢來。」

他笑起來真好看,我時常看得呆愣。

我想起了,七歲那年在林中看到的一只非常漂亮的白鹿,溫書卿很像那只白鹿。

我恍惚記起,他死時,也才十六歲,是意氣風發正當好的十六歲。

死的前一日,他為了科考剛換了一支筆,是他念了許久,都舍不得買的那支筆。

那是溫書卿窮且益堅,不墜青云之志的十六歲。

5

可罪魁禍首依舊高高在上,坐擁天下之最,無人敢撼其尊。

「我不過是個只知道打仗的粗人,公主為何喜歡我?」

她嬌笑道:「不許胡說,哪個粗人能有你這般好看?況且,以前本宮倒是喜歡那些白面書生,可人總會變的嘛,本宮現在就喜歡將軍這樣的。」

「那公主真的愿意嫁給臣嗎?邊境苦寒,公主受得住?」

她猶豫了一會兒,咬唇道:「也不一定要去邊境呀,等日后安定了,你在京中領個職,我便日日在你身邊,這樣不好嗎?」

「好。」

她搖著裙擺走了,身后跟著一群宮婢,深怕旁人不知她這膽大妄為之舉。

我盯著她的身影好一會兒,又低頭看向自己的雙手。

這雙手曾經被照料得很好,可現在,粗大,長滿了硬繭,再也看不出是一雙女子的手。

昔年,溫書卿對著這雙手,連剪斷指甲都要一再小心。

可后來,這雙手的十個指甲一一血肉分離過,又頑強地長出來。

永平公主,我在軍營里手腳并用地爬了七年,胯下之辱受過,冰雪天里也曾命懸一線過。

我爬了這麼久,爬到你跟前,可不是為了與你締結良緣。

我轉過身,將手放進水中,用力揉搓著,直到皮肉發紅。

在這樣的關頭,皇帝依舊拗不過永平公主,永平公主不依不饒,皇帝也拿她沒辦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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